云南丽江市永胜县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当地已启动《永胜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Ⅲ级疫情响应。截至6月6日18时,永胜境内未有新增疫情。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6月5日通报,6月5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永胜县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时,该养殖户存栏仔猪102头。截至疫情确诊时,发病仔猪81头,死亡81头。
通报称,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开展疫情处置督导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当地已按照农业农村部新版应急方案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划分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疫点内生猪实行精准扑杀、定点清除,扑杀生猪和全部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目前,疫情处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澎湃新闻注意到,6月5日,永胜县人民政府发布政府令《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立即启动《永胜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Ⅲ级疫情响应。
根据封锁令,永胜县从即日起对疫区实行封锁,封锁范围:以永胜县涛源镇金江村委会金沿村小组永胜鸿松土鸡养殖有限公司改造的育肥猪养殖场为疫点,由疫点边缘内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东至龙潭大桥,南至金沙江,西至保和大桥,北至龙潭山。
疫区封锁期间,在疫区周边的保和桥东边和龙西村路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在封锁期间,禁止所有生猪出入封锁区,禁止生猪产品流出封锁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餐厨垃圾、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墊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同时,依法做好疫点、疫区的现场隔离、封锁、控制、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交通疏通,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该事件,6月7日上午,永胜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称,疫情发生后,永胜县已对疫点内剩余的21头生猪实施精准扑杀,按照疫点拔除相应措施开展无害化处理、彻底消毒、封锁管控等工作,持续进行环境消毒及环境样品监测。对疫区所有养猪场所开展应急排查和病原监测,指导养猪户强化生物安全防护。对全县辖区的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及产品经营单位(户)、存储仓库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疫区生猪冷冻冷鲜产品流入市场。开展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通报显示,截至6月6日18时,在永胜境内未有新增疫情,疫区范围控制在涛源镇金江村委会金沿村小组,在疫区采样检测145头份,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全县范围内共排查生猪37417头,未发现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