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方案,在全国部署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利剑”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
“利剑”行动对于民众的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对相关种植和养殖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行动将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整治。
一是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未按国家有关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
二是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使用未批准的药物及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行为。
三是以养殖水产品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品,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信息来源于农业农村部新闻动态)
从“利剑”行动的整治重点可以看出,禁用兽药对于养殖者来说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作为养殖者,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绝不能违法违规用药。那么,禁用兽药都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1、酒石酸锑钾(Antimonypotassiumtartrate)
2、β-兴奋剂(β-agonists)类及其盐、酯
3、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醋酸汞(Mercurousacetate)、硝酸亚汞(Mercurousnitr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mercurousacetate)
4、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5、卡巴氧(Carbadox)及其盐、酯
6、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7、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
8、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9、氨苯砜(Dapsone)
10、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Furacilinum)、呋喃妥因(Furadantin)、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sodium)
11、林丹(Lindane)
12、孔雀石绿(Malachitegreen)
13、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MelengestrolAcetate)、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玉米赤霉醇(Zeranal)
14、安眠酮(Methaqualone)
15、硝呋烯腙(Nitrovin)
16、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sodium)
17、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Ronidazole)、替硝唑(Tinidazole)
18、硝基酚钠(Sodiumnitrophenolate)
19、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及其盐、酯
20、锥虫砷胺(Tryparsamile)
21、万古霉素(Vancomycin)及其盐、酯
注:禁用兽药信息来源于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